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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建国,男,汉族,1961年1月生,1977年9月参加工作,198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本科学历,法学学士。
1977.09—1981.02 向阳农场加工厂、电业所工人
1981.02—1983.10 宝泉岭农垦法院向阳农场法庭书记员
1983.10—1985.06 宝泉岭农垦法院向阳农场法庭助理审判员兼法警
1985.06—1987.09 宝泉岭农垦法院向阳农场法庭审判员
(1984.09—1987.07吉林大学法律系学习)
1987.09—1990.01 共青农场纪委副书记
1990.01—1991.04 共青农场纪委书记
1991.04—1992.11 共青农场党委副书记
1992.11—1997.10 共青农场党委书记(正处级)
(1993.08—1995.12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;
1995.09—1997.07省委党校经济专业研究生学习)
1997.10—1999.06 省纪委研究室正处级检查监察员
1999.06—2000.11 省纪委办公厅秘书处处长
2000.11—2000.12 省纪委办公厅副主任兼行政处处长
2000.12—2004.10 省纪委办公厅副主任(其间:2001.04—2004.06
黑龙江大学自考法律专业学习,获法学学士学位)
2004.10—2006.05 省纪委宣传教育室副主任
2006.05—2014.01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长、党组成员
2014.01—2017.07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、党组成员
2017年7月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室(文史研究馆)党组书记、主任(馆长)